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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連的社會

| 原文:Connected Society | 作者:E. Glen Weyl, Audrey Tang and ⿻ Community | 譯者:唐鳳 Audrey Tang, 周宜蔓 Gisele Chou


工業和科技發明,創造了相關行為模式手段的變化,從根本上改動了其間接後果的數量、特性和地點。然而這些變化是政治形式的外在表現,政治形式一旦確立,就會依循自身的動力而持續下去。因這些變化而產生的新興公眾,長期以來一直是初創狀態、未組織化的,因為它並無法套用在既成的政治機構。後者如果是精心設計的和制度化良好,則會阻礙新興公眾的組織。這些阻礙了國家新形式的發展,但如果社會生活更具有流動性,更少地積累在既定的政治和法律模式中,這種發展形式可能會迅速發生。公眾必須打破現有的政治形勢來發展自身。這很難做到,因為這些形式本身就是實施變革的常規手段。產生政治形式的公眾正在消失,但權力和佔有的渴望仍掌握在即將消失的公眾所建立的官員和機構制度手中。這就是為什麼國家形式的改變往往只能通過革命來實現。-- John Dewey,《The Public and Its Problems(公眾及其問題)》,1927 年


正如自然科學在 20 世紀發生巨大的變革,發現了世界的多元、多尺度特性,在社會科學中也可以看到類似的進展。亨利·喬治(Henry George),是美國乃至全球最暢銷和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出版作者,他以對私有財產的尖銳批判而聞名於世。格奧爾格·齊美爾(Georg Simmel)是社會學的創始倡議者之一,他提出了「網絡」概念,更以此批判個人主義的身分概念。約翰·杜威(John Dewey)被公認為美國最偉大的民主哲學家,他認為,標準化的國家與國家機構,只碰到了民主真實訴求的最表面。諾伯特·維納(Norbert Wiener)創造了「模控學」(cybernetics)一詞,用於研究此類豐富的交互系統。通過感知其所突顯的邊框侷限性,我們可以依照如此來想像在盒子外的社會世界。

現代性的局限

私人財產、個人身分和權利、民族國家民主。這些,是大多數現代的自由民主國家的存在基礎。然而,它們的根本是建立在一元原子論的基礎上。個人是原子,民族國家是連接各個原子的而成的一個整體。每個公民在綜觀的整體看來都是平等和可被替換的。而不是被視為構成社會結構的關係網絡的拓樸而存,每個國家都只是其中的一個社會群體。政府機構被視為與自由的個人相互連接、無中介的關係,儘管,在某些情形下,聯邦機構和其他的關聯機構(如城市、宗教或家庭)會介入其中。

現代社會的三個基本制度最鮮明的體現了此一結構:財產、身分和投票。我們將說明在每個情景中是如何作用的,再一步探討多元社會科學如何挑戰一元原子論的侷限,並替其找尋出路。

財產

簡單又廣為人知的私有財產形式,是全世界民主國家最常見的所有權形式,對此形式大多數的限制和強加都是政府實施的。多數房屋歸屬個人或家庭所有、或規出租給他人或家庭的房東所有。大多數非政府集體所有制採與標準故份公司的形式,遵循著一股一票和股東價值最大化的原則。雖然,基於社區利益對私有財產所有者的權利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但這些限制絕大多數採取的方式為國家、省/州和地方/市等少數政府層面進行監管的形式。

這些做法,與歷史上大多數人類社會的財產制度,形成了鮮明對比。

身分

在漫長歲月裡,人們出生在以親屬制度為基礎的家庭中。以親屬為基礎的制度上提供了一切、生計、寄託和意義,而且在大多數情形下是不可避免的。不需要 "官方文件",它們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你的出生在社會宇宙中的一個地方,在那裡與你認識、和認識你的人互動一生。這些以親屬關係為基礎的制度在歐洲這塊大陸開始被打破,約莫 500 年前開始,天主教會強制推行禁止表親婚姻的婚姻制度與家庭習俗。這就是約瑟夫·亨里奇(Joseph Henrich)在他的《世界上最怪異的人:西方如何在心理上變得特別和繁榮》著作中所闡述的[1],也是今日大眾所認識的西方的萌芽。

到 1100 年,新型的自願結社機構開始出現了,修道院、大學、特許市鎮、行會出現,填補了以親屬關係為基礎的機構所留下的空白。瘟疫帶走了總人口三分之一,很大程度上可以說它也擾亂了社會秩序。這些新的社會形態也催生了一種新的心理,即:人們將自己視為「個人」(他們可以完全離開家庭,去一個遙遠的小城鎮或加入一個修道院),因人們主要與非親屬交往,非個人的親社會性出現且成為常態。這些新的制度和非親屬的廣泛交往也形塑了前資本主義市場、早期契約法和植根於契約規則的治理過程的出現。

你在哪裡、你適合在哪裡,不再「順從」於親屬關係。因此,隨著人們開始往四處流動,新的機構形成了以文本為基礎的系統以記錄誰屬於他們,誰接受了教會的洗禮、誰是城鎮居民、誰是行會成員、誰是軍隊士兵、誰是醫院病人等等。自由民主國家的身分系統植根於教會在日誌中紀錄洗禮的慣例習俗。從十五世紀開始,經過了幾個世紀演化,逐漸轉變為由國家管理的制度,一個人出生的登記並向父母發放出生證明。出生證明這一個文件仍然是所有其他國家頒發的身分證件(如:駕駛執照、國民身分證、稅號/退休金號、護照)的基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普遍出生登記是近期才出現的現象。美國在 1940 年才落實。1987 年,美國聯邦政府開始與進行出生登記的縣級政府合作,實施出生人口統計,對政府安全號碼進行普遍登記制度;這也與一項新的稅相吻合,該法要求父母申報納稅的子女必須擁有社會安全號碼。在世界上許多國家仍未普及出生登記。

這些文件的實踐,意味著身分的某些方面,可以從個人直接關係中剝離出來,與國家建立新的正式關係。這種關係的基礎是出生時的初次登記和隨後在成年早期簽發文件的二次登記。國家簽發的這些文件也是許多其他類型機構的基礎信任錨點,這些機構在人們登記/註冊時會要求人們提供文件。

舉例包括了:兒童運動隊(確定年齡)、宗教機構(在與兒童一起工作之前要求他們對人們進行背景調查)、雇主(確認姓名、稅號和工作資格)、教育機構(確認姓名和出生日期)、醫療保健提供者(確認姓名和出生日期)、邊境檢查的官員(確認姓名、出生日期和公民身分)。這些證件是關於人的抽象表述,但具有普遍性,使人們能夠在這世界上游刃有餘。而不是基於 "他們認識誰" 或 "他們適合哪裡",在一個以親屬關係為邊界的狹隘的社會宇宙中,而是做為相對於國家的抽象的普遍意義上的人。

這樣看這些結構,它們與大部分的人類歷史和多數地方的結構大相徑庭。然而,在人類歷史上與大部分地區,人們出生在一個大家庭中,基本上永遠無法離開這個家庭和他所處的環境。「WEIRD(西方、教育、工業化、富裕、民主)」 社會的創新,意味著人們在人類歷史上首次可以脫離他們所處的情景,從一所大學進入另一所大學,從一個城鎮駛往另一個城鎮,或者離開一個行會並在一個新的行會中接受培訓,做為生活的正常部分。

在自由民主國家中,最常見的身分識別與驗證機制是護照、身分證或其他具有類似用途、由政府頒發的證件(比如:駕照或社會安全卡),即使這些證件最初是使用在其他目的上 ; 還有一小部分政府頒發的重要證件(比如:出生登記和結婚登記),以及對鑰匙或智慧手機等實體物件的控制,這樣的情形越來越常出現。姓名通常遵循著一種標準結構:典型的父系姓氏,與父母在孩子出生時起的名字相結合。另一個重要的證書——教育制度——則更加多樣化,因為有大量的培訓課和教育機構提供證書。然而即使是學歷認證,也幾乎都符合一種限制性的結構,意味著它是少數 "學位" 中的一種,其來自於具有特定的「Carnegie unit」結構的課程(據定義上說,與教師一起學習 120 個小時)出現的。

我們有機會,將這些國家機構至其他正式機構的文件,拓展到相近機構與網絡機構。目前,我們正在努力開發共同的方法,以支持在「開放認可」社群中開展這項工作的社群。

Science

投票

大部分的自由民主國家,「一人一票」原則被視為民主進程的神聖核心。當然,各種代表制(聯立制與單一選區制)、制衡機制(兩院制與一院制、議會制與總統制)以及聯邦制的程度都以多種方式變化和組合。憑著多數決或超級多數決,就可以無視於組織的社會組成,而做成決定的想法,是人們通常理解民主的核心。

當然,也有一些有限的例外情況,在許多方面證明了此一規則。最明顯的兩個例子是「遞減比例」(degressive proportionality)和「協商民主」(consociationalism)。許多聯邦制國家(如美國)採用了比例遞減原則,我們稍候將再次討論這一個原則:即相對於人口而言,較小的次單位(例如全國投票中的省份)相對的在代表其人口時被過度表示。

一些國家還有聯合結構,其中指定的社會群體(如宗教或政黨)同意以某種特定的方式分享權力,從而確保即使某個群體的投票占比下降,他們也能保留一些歷史權利。從而確保即使某個群體的投票占比下降,他們也能保留一些歷史權利。然而,這些反例很少,且通常是持續爭議的主題,有很大的政治壓力要求朝向一人一票的標準方向進行「改革」。

再一次,這也與世界上大部分地區和歷史上大部分的決策結構形成了鮮明對比,包括那些涉及廣泛和多樣化的代表。

因此,與大部分的人類歷史和經驗對比之下,多數自由民主國家的公共行政標準形式是期望財產主要做為個人(或家庭)持有財產、和另一種是追求利潤的商業企業,而對二者的大部分檢控由政府實施執行。這種制度在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期間開始發展,當時,傳統的、以公地為基礎的財產制度、以社區為基礎的身分和多部門代表被掃地出門,而成為現代國家的 「理性」 和「現代性」。這個系統在十九世紀的工業和殖民時期鞏固並真正征服了世界,並在馬克斯·韋伯(Max Weber)那裡被封為典範。它在二十世紀中期的「極端現代主義」達到了淋漓盡致的呈現,當時財產被進一步合理化為規則的形狀和尺寸,身分文件被生物識別技術加以強化,而一人一票的制度被推廣到廣泛的組織。

世界各地的政府和組織採用這些系統有一些很好的理由。它們簡單易行,因此具有可擴展性;它們使來自非常不同背景的人能夠迅速了解對方,從而進行富有成效的互動。基於公有財產的制度會抑止創新,而私有財產則通過減少那些可能阻礙變革的人來替發展和貿易掃清了道路。如果沒有一個單一、統一、清晰的權利資料庫,社會福利計畫的管理者將會很難提供廣泛的養老金和失業救濟。而要達成向美國憲法那般的微妙妥協,更不用說那些足以跟上現代世界複雜性的妥協,很可能會破壞民主政府擴展的可能性。

事實上,這些制度是讓現代富裕的自由民主國家崛起、繁榮和統治的核心,就像牛頓力學和歐幾里得幾何學的見解,給了這些文明席捲地球的物理力量。然而,正如歐幾里得-牛頓的世界觀被證明是嚴重有限和幼稚的一樣,多元社會科學也是透過強調一元化原子主義社會體系的侷限而誕生的。

亨利·喬治與網絡價值

我們對卡爾·馬克思(Karl Marx)和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記憶可能更為深刻,然而亨利·喬治可說是綜其一生與生後,對於近代影響最深遠的社會思想家。做為多年來除了《聖經》以外最暢銷的英文書籍《進步與貧困》的作者,喬治激發了、可以說創立了二十世紀初許多最成功的政治運動,甚至擴及了文化藝術,包括:

  • 作為紐約市長選舉中幾乎成功的聯合工黨候選人,他影響了美國中左翼政治;
  • 進步運動和社會福音運動,這兩個運動的名稱都可回溯至喬治的貢獻;
  • 創立中華民國的國民革命,其創始人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來自喬治,就像列寧和毛澤東從馬克思那裡汲取了養分一樣,導致(連動)了今天臺灣對喬治思想的持續崇敬;
  • "大富翁" 遊戲起源於 "地主遊戲" 這一種教育手段,旨在說明另一套規則如何能夠規避壟斷並實現共同繁榮。

亨利·喬治撰寫了許多專題作品,助於倡議無記名投票等理念。而他最出名的則是主張對土地徵收 "單一稅" ,他認為,土地的價值永遠不可能屬於個人所有。其最有名的描繪,是讓讀者想像一片開闊的大草原,草原上到處是美麗而同質成份的土地,定居者來到這裡後,為她的家庭隨意選擇了一塊遼闊的土地。當未來的定居者到來時,他們會選擇在第一位定居者附近作為居所,以便享受陪伴、分工並且共享學校和水井等設施資源。隨著更多的定居者的到來,他們繼續選擇群居的形式,土地的價值也隨之攀升。在幾代人之後,第一批定居者的後代發現自己是繁華都市中心大部分地區的地主,他們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富有的令人無法想像,只是因為一座大城市就建在他們周圍。

喬治堅持認為,這些土地的價值無法就如此簡單的被劃分予該家族:這是一種集體產品,應該被徵稅,而這種稅收不僅只是劃分,且對於經濟發展極其重要,這一點尤其被後來的經濟學家強調,包括本書作者之一在內。此類稅收,尤其像臺灣那樣經過精確設計的稅收,可以確保土地資產所有者必須將他們的資產用於生產性用途,或讓其他人這麼做。這些所提供的收入可以支持共享基礎設施(如學校和水井),這也讓土地更加增值,這樣的觀念被稱為「亨利·喬治定理」。

不過,儘管這樣的論點,被證明對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到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具有吸引力,但在實踐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遠比它可以回答的要多得多。僅可以說,土地不屬於個人所有者,但無法清楚說明土地究竟屬於誰、或是屬於何者。城市?民族國家?整個世界?

鑒於這是一本關於資訊技術的書,舊金山灣區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證。本書兩位作者和喬治本人都曾在這裡生活過一段時間,在這裡有著世界上最昂貴的土地。而這片土地的巨大價值屬於誰呢?

  • 當然,這些價值不會直接歸於那些因為運氣、有幸目睹電腦產業在周圍發展起來,且又剛好擁有這些房屋的屋主。那麼,也許應該分配給附近各個城鎮?許多改革者主張,這些城鎮本來就是分落四散的、也往往會阻礙發展,因此這些土地價值倍增的奇蹟,很難就這麼被劃分為它們的貢獻。
  • 或許,是史丹佛大學和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許多學者將矽谷的活力成因主歸功於這兩所大學。當然,這兩所大學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將灣區土地的全部價值歸功於兩所大學是很奇怪的見解,特別是它們是在美國政府的財政支持,以及全國其他大學的協作下取得成功的。
  • 也許是加利福尼亞州?但是國防工業、創造網際網路的學研複合體(如下所述)和政治機構等等作用,可以說都遠大於州級政體所創造的任何作用。
  • 那麼是美國嗎?不過當然,軟體產業和網際網路是全球現象。
  • 那是屬於全世界嗎?除了根本不存在可以有意義的接受和分配這些土地價值的世界政府之外,將所有土地的價值抽象到這樣的高度,也是一種等於放棄討論的方式:顯然,對於軟體產業的價值來說,上述許多實體都比簡單的「整個世界」更為相關;如果我們持續抽象下去,結果總是全球政府管理一切。

而讓問題更加複雜的則是,財產上獲得的收益只是其所有權的一部分。法律學者通常將財產描述為一組權利的綑綁:「使用權」(進入/訪問土地的權利)、「擁有權」(建置或處理土地的權利)、「收益權」(從中獲利的權利)。誰在什麼情況下可被允許進入灣區的土地? 誰應該被允許在灣區土地上建設、或是向他人出售可如此行動的獨家權利?在喬治的著作中並沒有考慮到這些問題,更不用說解決了。從這一點來思考,他的作品更像是一份邀請,幫助我們得以超越私有財產制度它提供的簡單答案,這也或許是為什麼他極具影響力的思想,只在愛沙尼亞和臺灣等少數國家(誠然非常成功)得到部分實施的原因。

  • 喬治邀請我們思考和想像設計的世界,是一個「網絡化價值」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不同規模的實體(大學、城市、民族國家等)都在不同層次上為創造價值做出了貢獻,就像電波和神經元網絡在不同程度上為粒子在不同位置被發現的概率或思想在頭腦中發生的概率做出了貢獻一樣,就正義和生產力而言,資產和價值應該在不同程度上屬於這些網絡。就這個意義上,喬治是多元社會科學的創始者。

齊美爾,多元交織的個體/分身

如果說,喬治的著作中隱含著網絡思想,那麼大西洋彼岸的另一位思想家則將其更為明確化且意外地證明出了。格奧爾格·齊美爾 (Georg Simmel),他是二十世紀初的德國社會學家,他也是社會網絡思想的先驅者,開創了關於社會網絡(Social Networks)概論。他的作品被誤譯為「web」,這個詞最終承載了全球的資訊。在 1955 年翻譯齊美爾的經典著作《社會學》一書時,賴因哈德·班迪克(Reinhard Bendix)選擇將齊美爾的想法描述為「社交關係網」,而不是他所說的 "幾乎毫無意義" 的直接翻譯:"社交圈的交集"[2]。如果他做出不一樣的翻譯選擇,也許當代的尖端技術概念「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會和具代表性的社會運動概念「多元交織性(intersectionality)」互相交換名稱:人們會談論交織的「資訊圈」,以及社會的「壓迫網」。[3]

齊美爾的「多元交織」身分理論提供了另一種選擇,可以取代傳統的個人主義/原子論,也可以取代集體主義。(「個人主義/原子論」在當時的社會學中,以馬克斯·韋伯的研究為代表,對「放任主義」影響很大;「集體主義」則出現在卡爾·馬克思的思想中,並且對「專家統治」具有深度影響)。他認為這二者分別代表了對於更複雜的基礎理論的極度簡化/投射。

在他看來,人類是與生俱來的社會性動物,並沒有原始、分離的個體身分。人類必須通過參與社會的、語言的、團結的群體,才能獲得自我意識、目標和意義。在簡單社會中(比如,孤立、農村或部落型態),人類終其一生絕大部分時間,都在與同一群人互動,或是如他所形容的,與同一個「社交圈」互動。這個圈子定義他們的(主要)集體身分,而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研究簡單社會的學者(例如,人類學家馬歇爾·薩林斯)在方法論上,都傾向於集體主義觀點。

然而,在更為複雜/城市/現代化的社會中,社交圈則顯得更為多樣。人們在某個圈子裡工作,在另一個圈子裡信仰敬神,在第三個圈子裡關心政治,和第四個圈子一同消遣,在第五個圈子裡為球隊加油,又自認被第六個圈子岐視排擠。這些多樣的認同,構成了一個人的身分。這些隸屬關係越多、越多樣化,其他人就越不可能恰好位於相同隸屬關係的交織處。

隨著這樣的情形展開,無論在任何時候,個人與周遭人群共享完整自我意識的程度,平均來說都減少了。正面來說,個人開始認知到自我的「獨特性」,負面來說,則感受到了「孤立/不被理解」。這也創造出了一種「個性化」的意識感受,也有助於解釋為何專注於複雜城市環境的社會科學家(例如:經濟學家)在方法論上,都傾向於個人主義觀點。然而諷刺的是,正如齊美爾所指出的那樣,這種「個性化」的形成,卻是因為「個體」分裂成了多個「分身」,效忠各自不同的面向。因此,當方法論的個人主義將「個體/分身」作為社會分析中不可簡化的要素時,齊美爾反而認為,可能必須先有現代城市社會的複雜和動態性,才有可能湧現出這樣的「個體」元素。

因此,在國家身分制度試圖從社群枷鎖中剝離出來的個人,實際上是源自於社群的擴散和交叉中產生的。正如一個真正公正有效的財產制度會承認並且考慮這種網絡化的相互依存關係一般,真正賦予並支持現代生活的身分制度,也需要反映其相互交織的網絡化結構。

約翰·杜威的新興公眾

假若「個體/分身」是如此流動和動態,那麼相互構築而成它的社交圈肯定也是如此。正如齊美爾強調的那樣,新的社會群體不斷形成,而舊的社會群體則在衰落。他所強調的三個例證,是位於他所處的時代形成的,代表勞工普遍利益的跨部門 "工會組織"、在當時剛剛開始冒頭的女權主義組織,與跨產業的僱主利益團體。創建這種新圈子的關鍵途徑,是建立一些場所(例如工會堂)或出版物(例如工人報紙),透過這些方式讓這些新興體可以相互認識和理解,進而出現一些普遍性的共同之處,這是他們原本在更廣泛社會中與其他人並不存在的交集。這樣的紐帶因守口如瓶而得到強化,因共享的秘密造就了獨特的身分和文化,運用外人無法識別的方式在共同利益中進行協調 [4]。發展這種共享且隱密的知識,也讓新興的社交圈演進為一種集體代理。

約翰·杜威(John Dewey),在 1927 年的《公眾及其問題》(The Public and its Problems)一書中,考慮了這些他稱之為「新興公眾(emergent publics)」的政治影響和動態 [5]。杜威是十進制的發明者、"進步主義教育" 之父,可能也是最著名的美國哲學家和民主哲學家。他在那個時代領導且推進了政治進步中的 "民主派",並與左翼技術官僚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展開了一系列著名的辯論,李普曼在 1922 年出版的《公眾輿論》一書,被杜威視作「對目前所設想的民主最強力的控訴」。在辯論中,杜威試圖救贖民主,同時全盤接受了李普曼對現有體制的批判,認為這些體制根本不合適日益複雜且變化多端的世界。

儘管杜威承認社會動力的一系列力量,但他特別關注技術在創造新的相互依存形式方面的作用,這些形式創造了新興公眾範疇的必要性。鐵路連接了原本在商業與社會上無從謀面的人群。電台創造了跨越千里之外的共同政治理解和行動。工業污染影響了河流和都市的空氣。所有這些技術都是研究的成果,其受惠範圍可以說超越了地域框架與國境邊界。這些相互依存形式所帶來的社會挑戰(舉例來說:治理鐵路關稅、安全標準和疾病傳播;公平獲取稀有的無線頻譜等),無論是資本主義市場,或是既存的「民主」治理結構,都難以善加管理。

市場經濟的失敗,是因為這些技術創造了市場力量、全面的外部性,以及廣泛的「超模(supermodularity)」性質(有時稱為「報酬遞增」):整體(例如鐵路網)的價值,高於其部分的總和。在技術行業,最著名的例子是所謂的 「網絡效應」,即系統越多人使用,越會提高系統對其他人的價值。資本企業無法為所有「溢出效應」給出交代,而在企業有限的行動範圍內,它們反而積累市場力量、抬高價格、剔除參與者,破壞「報酬遞增」所創造的價值。因此,將這些相互依存形式「交給市場」,只會加重風險與傷害,更無法好好發揮它們的潛力。

杜威推崇民主,將民主視為其職涯中最基本的原則;幾乎每個段落,在他筆下都會回到民主這個主題,他堅信民主行動可以解決市場的缺陷。然而,他看見了現存「民主式」機構的限制,就如同那些資本主義的侷限一樣嚴重。重點在於,在杜威看來,現存的民主機構並非真正的民主,在面對技術所帶來的新興挑戰時更是如此。

具體來說,「民主」機構的意義,並不等同於形式化的參與和投票。許多寡頭政治都具備這些形式,但並未包含大多數公民,因此不能稱為民主。而在杜威的想法中,全球化的「民主式」機構,如果直接干預某個村落的事務,也不能算是民主。真正的民主核心是「相關公眾(relevant public)」的概念,由那些生活在問題現象中且受到影響的人們,來管理這樣的挑戰。因為技術不斷拋出新的相互依存形式,而這些幾乎永遠不會一致地對齊現存的政治疆域,因此,真正的民主需要新的公眾持續湧現,並重塑現有的管轄範疇。

再者,由於新形式的相互依存關係,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容易被多數人察覺,杜威認為起到關鍵作用的,是他所謂的「社會科學專家」;但我們可以不再濫用術語地喚其為「企業家」、「領導人」、「創業家」、「先驅」,或者我們更加喜歡叫做「鏡子」。正如喬治·華盛頓的領導,展示出美國既認識到自己是一個國家,又必須在他任期結束後以民主方式決定國運,這種「鏡子」的角色,是覺察相互交織作用下形成的創新模式(例如工人之間的團結、碳排造成全球暖化的因果鏈),通過言行向相關人員解釋,進而賦予新興公眾的存在。歷史上的例子有工會領袖,農村電力合作社的創始人,以及創建聯合國的領導人。一旦這樣的新興公眾被理解、承認,並被賦予治理新興相互依存形式的權責,「鏡子」的作用即會逐漸消褪,就像華盛頓回到維農山莊一樣。

因此,作為齊美爾「個體/分身」認同哲學的鏡像,杜威對民主與新興公眾的概念,既深化了民主,也挑戰甚至顛覆了我們對於「民主政體」的刻板印象。在如此的構想下,「民主政體」並非民族國家固有疆域內的靜態系統,而是活化與重新想像社會機構的動態過程,比市場經濟裡的發明更有活力。引領這個過程的各式「鏡子」創業家,本身正是未化解的社會張力所組成的交織點,來重塑與重新想像社會制度的輪廓。傳統民族國家的投票制度,與這種程序相較之下,就像牛頓力學對比於更基本的量子和相對論現實一樣,只是個蒼白的陰影。真正的民主必須是網絡化、多元化和不斷發展的。

諾伯特·維納的模控社會

所有這些批評和思考方向都具有啟示性,但似乎都無法提供明確的行動和進一步科學發展的可視化路徑。在於社會組織中多樣化、網絡化性質的理解能否轉化為一種新的社會組織形式的科學動力? 諾伯特·維納(Norbert Wiener)正是從這樣的假設中萌發了現代模控學(cybernetics)領域的種子,「cyber」一詞也由此而來。許多人認為,後來 "電腦科學" (computer science)也被賦予了類似的含義。維納將模控學定義為「動物和機器(如複雜系統)中的控制和資訊科學」,但最被廣泛接受的含義可能接近於「研究網絡通訊與網有、網治、網享的治理學門」。這個詞源自希臘的一個比喻,即是一艘船的方向,是由眾多槳手的投入來決定的。

  • 維納的科學工作,幾乎完全集中於物理、生物和資訊系統上,研究器官和機器何以得到保持平穩的狀態,量化資訊傳輸通道及其在實現這種平衡中的作用等等。在個人和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和平主義者,他嚴厲批評了資本主義違背了控制論穩定和創建平衡的基本原則,提倡以更加負責任的方式使用與部署技術。甚者,他絕望的認為,如果不進行深刻的社會改革,那麼他的科學工作將一無所獲。他在《控制論》的序言中寫到:「一些人希望,這個新領域的工作所提供的,可以更好的利於理解人類和社會的優點,能夠看見並超越我們對權力集中的偶然為之的貢獻(權力因為它的存在條件,總是集中在最肆無忌憚的人手中)。我寫於 1947 年,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非常微弱的希望。」也因為此,維納結識了許多社會科學家與改革家,這也是可以被想像的。他們「對本書可能包含的任何新思維模式的社會效力寄予了... 相當大的希望。」

然而,儘管他分享了信念,但他認為這些希望大多是 "虛幻的" 。儘管他認為如此的規劃是 "必要的" ,但他卻無法 "相信它是可能的" 。他認為,量子物理學已經證明了粒子級別的精確性是不可能的,因此,科學的成功源於我們生活在遠高於粒子級別的事實,但我們在社會中的存在也意指著同樣的原則,使得社會科學本質上是不可行的。因此,儘管他希望可以為齊美爾和杜威的工作提供科學基礎,但他對 "如此可行性過高的期待" 抱持著疑慮。

在所有這些作者身上,我們看到了許多共同點。我們看到了社會的交叉性和分層性,這往往比自然科學中的其他現象顯示出更大的複雜性:一個電子通常只環繞某個原子或分子,一個細胞是某個有機體的一部分,一顆行星環繞某顆恆星;而在人類社會中,每個人,甚至每個組織,都是多個相互交織的、更大實體的一部分,幾乎沒有哪個實體完全處於其他實體的內部。但是,社會科學的這些進展,如何才能轉化為類似的更先進的社會技術呢?這就是我們將在下一章探討的問題。



  1. Joseph Henrich, The WEIRDest People in the World How the West Became Psychologically Peculiar and Particularly Prosperous, (New York Macmillan, 2010). ↩︎

  2. 《Soziologie(社會學)》by 格奧爾格·齊美爾(Georg Simmel), 1908. ↩︎

  3. 《1975 年以來齊美爾對美國社會學的影響》by Brocic and Silver. ↩︎

  4. 《Sociology of Secrets and Secret Societies(秘密與秘密社團的社會學)》by 格奧爾格·齊美爾(Georg Simmel) ↩︎

  5. 《The Public and its Problems(公眾及其問題)》by 約翰·杜威(John Dewey), 1927. ↩︎